危房檢測鑒定流程:
(一)受理申請;
(二)初始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xiàn)狀;
(三)現(xiàn)場查勘、測試、記錄各種損壞數(shù)據(jù)和狀況;
(四)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五)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提出處理建議;
(六)簽發(fā)鑒定文書。
危房鑒定結果處理建議:
(一)觀察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安全技術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繼續(xù)觀察的房屋。(二)處理使用。適用于采取適當技術措施后,可解除危險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適用于已無修繕價值,暫時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鄰建筑和影響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體拆除。適用于整幢危險且無修繕價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經鑒定屬危險房屋的,鑒定機構必須及時發(fā)出危險房屋通知書;屬于非危險房屋的,應在鑒定文書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條件下的有效時限,一般不超過一年。

我公司的硬件環(huán)境、檔案材料、技術能力等均通過了評估考察。過聽取匯報、考察試驗室、查閱原始資料、檢驗報告和各類資料檔案、現(xiàn)場提問、現(xiàn)場考核試驗等方式,對檢測中心的檢測能力進行了綜合性檢查。經過一系列檢查評審,專家組一致認為檢測中心已經建立起了與其承擔的試驗檢測工作相適應的管理體系并且基本運行有效,具備了綜合甲級等級要求的檢測能力。

危房鑒定的檢測鑒定依據(jù)
1.《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 125-2016)
2.《砌體結構設計規(guī)范》(GB 50003-2011)
3.《木結構設計規(guī)范》(GB 50005-2017)
4.《混凝土結構設計規(guī)范》(GB 50010-2010)2015年版
5.《建筑抗震設計規(guī)范》(GB 50011-2010)(2016年版)
6.《建筑變形量測規(guī)范》(JGJ 8-2016)
7.《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352-2005)
鑒定程序及評級標準
⒈鑒定程序
本次危房鑒定程序如下:
⑴建筑物現(xiàn)狀調查、勘測,包括結構平、立面布置、相關構造以及使用功能等。
⑵地基危險性鑒定。
⑶基礎及上部結構危險性鑒定:
①基礎檢測
②結構側向位移量測;
③裂縫及變形檢測。
⑷對調查、查勘、檢測的數(shù)據(jù)資料進行全面分析,綜合評定,確定其危險性等級。
⒉評級標準
根據(jù)國家標準《危險房屋鑒定標準》(JGJ 125-2016)規(guī)定,房屋基礎及樓層危險性鑒定,應按下列等級劃分:
Au級:無危險點;
Bu級:有危險點;
Cu級:局部危險;
Du級:整體危險。

-/gbacehj/-
http://www.wj360.cn